各单位、各部门:
辽宁省教育厅2019年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1.省内高等学校本年度共计遴选资助100名创新人才,创新人才分为理科类75人、文科类25人。我校申报创新人才不超过5人。
2. 高等学校申报的省管干部数量从严掌握。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1.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经费从省人才工作经费列支,以科研项目形式资助,按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2.理科类创新人才资助10万元/人,文科类创新人才资助5万元/人。
三、申报范围、条件
1.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对象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辽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学科建设及高等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者。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在学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2.优先资助下列对象:有重大科技成果省内转化、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成效显著、在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活动、服务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及“一带五基地”建设规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等。
3.创新人才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各子项目,不得作为带头人申报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已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原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的不得申报;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原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二层次)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已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不得申报。
6. 有关年龄和申报材料数据截止到2019年7月1日。
四、申报材料
1.纸质版材料:《2019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佐证材料纸质版装订顺序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2.电子版材料:请申请人登录东北财经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在“纵向项目——项目申报”中上传《申请书》(word版)、佐证材料(按纸质版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和《汇总表》(excle版)等电子版材料。
3.近五年有科技成果在辽宁省内转化的申报者的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合订一册。
4.申请者本人最终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与《申请书》合订一册。
5.项目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9月9日17:00。
联系人:邹化勇、丛丽丽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电子邮箱:kyc353@163.com
项目申报QQ咨询群:149811417
东财科研服务微信群
附件:
2019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申请书.doc
2019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申请人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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